“自七十年代以来,许多外销型厂商,每每有利用童工、监狱工以及禁锢工人进行生产。经过传媒大幅报导,众多跨国公司不负责任的行为开始被揭露。其后,接二连三的“血汗工厂”被频频曝光,欧美舆论开始反应,也令愈来愈多的消费者(尤其在信息比较发达之欧美国家)对一些跨国公司的产品来源及销售生产行为提出质疑,或甚至抗拒厌恶,继而产生了一些抵制购买的行动,例如:可口可乐公司,曾经因打击危地马拉(中美洲)工会,而遭国际工会发动全球性抵制行动。麦当劳汉堡包亦曾经因其生产破坏环境,而在多个国家受到环保团体抵制抗议。一些「著名」的成衣玩具、运动鞋商及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尤其是欧美公司),因其生产、投资及跨国运作而带来的种种问题,一直受到各地民间团体(包括工会、消费者权益和环保运动者)关注,并受到消费者抵制。”
八十年代,在美国、欧洲的各项社会运动中,也大肆抨击众多跨国公司把其劳动密集、环境污染及健康危害性高之生产线转移到比较贫穷的国家。因为这些在南美洲、亚洲和非洲之国家,一般工资低、公民及劳工权利落后,政府对环境保护和公共健康的管制比较缺乏。
1991年,美国著名的牛仔裤品牌商Levi-Strauss在类似监狱一般的工作条件下使用年青女工的事实被曝光。为了挽救公司的公众形象,该公司草拟了第一份公司生产守则。此后,北美和欧洲的人权行动主义者、工会和NGO将消费者运动的视线引向一系列大型跨国公司,诸如Kathy Lee、the Gap、Nike、Reebok、Disney、Wal-Mart,其中多数公司随后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守则。生产守则规定了企业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最低的道德标准,譬如规定全面禁止使用童工、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禁止强迫和骚扰行为、禁止歧视行为、结社与集体谈判自由、保证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遵守最低工资与最高工时、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标准,并且要求分包商也必须遵守该规定。跨国公司主动制定行为守则,约束自己及其制造商的行为,限制对劳工的过度剥削,这种做法并不符合资本的剥削本性。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奇怪的现象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缓解消费者运动压力,保护品牌和减低媒体负面曝光的风险;第二,社会责任营销策略的需要,通过社会责任投资提升品牌形象;第三;改善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传统意义的股东利益随着商业伦理以及社会责任投资(SRI)的发展,企业必然会顾及到利益相关方,通过改善社区关系增强客户的忠诚度。第四,通过人权标签认证实施非关税壁垒,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 |
| “公司生产行为守则不是为工人而制定的,只不过其内容和工人有关,它们是为其他地方的观众写的—在大商场中,在校园中或者在网络空间。生产行为守则不是由中国或者泰国工人制定的。而是由芝加哥或者洛杉矶的经理们制定出来的,并且使用了一种迎合抗议运动和消费者行动群体的语言。守则不是和工人或者自由选举的代表进行协商的结果,而是媒体披露了令大多数欧洲和北美消费者无法想象的工资和工作条件的结果。它们是消费者威胁和抵制的产物。它们不是设计来改造亚洲工厂,而是用来保护和促进品牌和市场。”—引自《工厂制度与生产行为守则:商业利益面前孰执牛耳?》) |
| “实施生产守则以及保障劳工的权益,正如广告和其他公关策略一样,是市场行为的另一种方式,必要的投入成本可能带来更大的市场效益。”(谭深,2003:33)“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才会遵守迪斯尼公司的守则,但是直觉会告诉我们当生产任务的要求和生产守则的要求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偏重哪边。有一次,我曾经打电话给那边(Disney公司)的生产部门问他们:‘你们到底想不想及时收货?’结果到最后他们派来监督我们的代表也没干涉我们(让工人超时工作)就离开了。”(转引自潘毅,2005) |
| 劳工问题的改善“并不能仅仅依赖个别公司或ETI基本劳工准则……”,劳工权益发生很大改观往往是“大多数公司承诺推行生产守则及与其他主要参与者合作”的结果。-- 引自《ETI个案研究》 |
| “不断压价和缩短交货期”是阻碍供应商改善劳工状况的主要负面因素,并提倡“采购公司和供应商保持直接和稳定的合作关系......”。--引自《ETI个案研究》 |
| “然而,研究也有意外的发现。譬如,小型工厂比大工厂做得要好;外资工厂比本地工厂做得要好;审核分数与Nike工作人员检查的次数和该工厂是否被视为“战略伙伴”成正比,而与检查人员的职务譬如是采购员工、质检人员或生产守则专员无关;而审核分数与Nike所占工厂生意的比重和与Nike合作时间的长短成反比。”—引自《NIKE个案研究》 |
| “通过推行生产守则,我们在保护劳工权利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现在是时候通过全新的方式来确保供应链长期而系统的改变。”—引自BSR《超越监察》 |
|